因父親有迎風流淚的眼疾,長沙網友夏女士在藥店購買了“同仁眼清”眼藥水,誰知父親使用后視力下降很厲害,甚至因視力模糊摔了一跤而癱瘓在床。直到8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曝光了“同仁眼清”等33種假藥,她才找到造成父親視力嚴重下降的“真兇”。她將遭遇在網上公布后,長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回復,并提醒廣大患者,購買藥品一定要認準“國藥準字”的藥品批準文號。
多位老人使用“同仁眼清”后視力嚴重下降
夏女士在紅網《百姓呼聲》欄目發帖稱:今年2月24日,她在楚明堂大藥房觀沙嶺店為父親購買了4瓶“同仁眼清”眼藥水,“父親自從用了同仁眼清后視力下降很厲害,家里大門敞開著,如果有人進屋,他坐在客廳里都看不清。我父親本來因腦血栓行走不便,上月因眼睛視力模糊,摔了一跤,現已癱瘓在床,每天都說自己生不如死。”
夏女士對記者說:“據我所知,在長沙使用‘同仁眼清’的受害者還有很多人,很多老人都上當受騙,眼睛都快瞎了。雖然我們投訴了以后市藥監局對藥店進行了一些處罰,但是這些藥店都不肯為老人承擔責任。這些受害的老人怎么辦?誰來承擔后果?”她呼吁將制假、販假的不法商販繩之以法。
網友跟帖:強烈要求嚴懲制假販假者
夏女士的遭遇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和共鳴。網友“wenzz18”跟帖說:“我也是‘同仁眼清’的受害者。我是一名退休高級工程師,原右眼視力1.0,左眼0.6,但患有白內障。同仁眼清宣傳稱‘白內障一滴就好’,沒想到點了三瓶以后,右眼成了0.6,左眼到了0.4,越來越嚴重了,看東西都看不清了,外出走路都困難,醫生讓我做手術,后來才知道‘同仁眼清’是假藥。希望‘同仁眼清’所有受害者都站出來聲討制假販假藥者,為民除害。”網友“飄~”稱:“看到這樣的事情很驚訝,曾經也敬孝心給奶奶買過這種眼藥水,幸好沒事。”
很多網友都跟帖希望有關部門嚴懲制假販假藥者。網友“力之”稱:“治理藥品食品行業制假販假需用重典。拿人的生命開玩笑,拿人的健康作兒戲,國法難容,天理難容。”網友“憤怒的兔子”說:“假藥不‘治病’反‘致病’,造成了這些無辜的老人受害,甚至失明。人都有父母,將心比心,莫讓金錢蠶食了你的良心。”
長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多次立案查處
經長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同仁眼清”(滴眼專用型)苗山膚的邦抑菌液(以下簡稱“同仁眼清”),該產品標示:主要成份為商陸、野菊花、牛膝、菟絲子、黃芪、澤瀉等;適用范圍:適用于白內障、結膜炎、角膜炎、玻璃體混濁、青光眼等;批準文號:黔衛消證字(2008)第0027號;生產企業為:黔東南州苗山苗族藥物制品有限公司。從批準文號看,“同仁眼清”屬“消字”號,而非“國藥準字”號,屬于非藥品類。
回復稱,關于“同仁眼清”冒充藥品銷售的違法行為,該局已多次立案查處。今年2月接到舉報后,長沙市藥監局對銷售“同仁眼清”的東塘星城大藥房進行了立案查處,同時通知相關藥店停止銷售“同仁眼清”。8月1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曝光“同仁眼清”等33種假藥后,該局要求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立即停止銷售曝光的33種假藥,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排查。
10月,該局先后接到了5位投訴者關于使用“同仁眼清”的舉報,執法人員分別對長沙醫藥商業有限公司新一佳藥號和長沙市岳麓區楚明堂藥房進行現場檢查,經調取銷售“同仁眼清”的相關票據,發現其銷售行為分別發生在2010年2月和3月,該局又對兩家藥店進行了立案處理,根據《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和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作出了分別沒收兩家藥店銷售“同仁眼清”的違法所得,處以貨值金額兩倍罰款,其罰沒款全額上繳財政的處理。
長沙市藥監局通過紅網《百姓呼聲》欄目再次鄭重提醒廣大患者:購買藥品,一定要認準“國藥準字”的藥品批準文號,并到有合法證照的藥品經營企業或醫療機構購買,同時遵醫囑使用,不要盲目輕信電視報紙等媒體的藥品廣告宣傳;不要在展銷會、商品博覽會等非固定場所隨意購買藥品,以免給自己造成不良反應。對已購買和使用了“同仁眼清”的患者,特別是身體受到了一定程度損害的患者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維權。
律師:可向銷售商和廠家主張賠償
湖南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劉明律師建議: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三條,網友可向銷售藥店和生產廠家主張賠償責任,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費用。如果有證據證明銷售藥店明知該藥是假藥,或者在國家藥監局確認該藥為假藥之后還進行銷售的,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嚴重的可能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依法應受到刑事處罰。
湖南弘一律師事務所尹蘭英律師表示,銷售商在被行政部門查出銷售假藥進行行政處罰以后,仍然負有繼續承擔民事侵權賠償的責任,各銷售假藥的藥店不能以自己已經接受行政處罰、罰款為由,拒絕對給消費者帶來的人身損害進行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