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民事責任構成,是指具備哪些必要條件才能構成行為人因侵權行為所承擔的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構成有四個要件,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以及適用過錯推定責任。
這四個要件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主觀過錯。
不過適用過錯推定責任的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第四個要件即主觀過錯,是實行推定的,首先不要受害人自己舉證證明,其次要實習舉證責任倒置,即加害人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承擔侵權責任,應當自己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能夠證明的,免除侵權責任,不能證明或者證明不足的,推定過錯成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是無過錯責任的侵權行為,侵權責任構成則只須具備前三個要件,即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不必具備第四個要件即主觀過錯的要件。 |